一、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工作機制和預防控制體系,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使用、經營、運輸、處置等環節相關安全監管責任進一步完善落實,消除監管盲區漏洞;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建立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到20xx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自動化系統裝備投用率達到100%、涉及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率達到100%、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等考核達標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足和城鎮人口密集區的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如期完成,危險化學品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升,事故總量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1、嚴格商風險化工項目準入條件。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強化源頭管控,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科學審慎引進化工項目。涉及化工行業的省級、市級人民政府和重點化工園區要結合現有化工產業特點、資源優勢、專業人才基礎和安全監管能力等情況,進一步明確產業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產業發展規劃,20xx年底前制定出臺新建化工項目準入條件;20xx年底前,設區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對涉及光氣、氯氣、氨氣等有毒氣體(以下簡稱有毒氣體),硝酸銨、硝基服、氯酸銨等爆炸危險性化學品(指《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危險性類別為爆炸物的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要嚴格控制,嚴禁已淘汰的落后產能異地落戶和進園入區;支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升級,依法淘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產能。
2、提升化工園區安全風險管控水平。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要求組織開展化工園區(含化工集中區)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化工園區進行認定并公布名單,在認定基礎上開展安全風險排查評估分級。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A級(高安全風險)的化工團區,原則上不得批準新、政、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并納入重點治理和監管范圍,限期整改提升,20xx年底前仍為A級的化工園區要予以頭閉退出;對安全風險等級評估為B級(較高安全風險)的化工日區,原則上要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20xx年底前仍未達到C級(一般安全風險)或D級(較低安全風險)的化工區區要予以關閉退出。
3、深入開展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督促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風險隱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對于重大隱患要依法上報地方有關監管部門并實施掛牌督辦,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閉,實現規范達標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回頭看”,20xx年底前要對安全風險評估等級為“紅、橙”的企業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再次逐一進行核查,從源頭提開發證企業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企業、化工園區、監管部門信息共享、上下貫通,20xx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
4、強化危險化學品運輸、使用和廢棄處置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嚴格行業準入,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開展經營性運輸。強化托運、承運、裝卸、車輛運行等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開展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防撞報警系統相關標準貫徹實施,20xx年底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要全部強制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實行運輸過程實時定位及路徑記錄。嚴格執行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嚴格特大型公路橋梁、特長公路隧道、飲用水源地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控。加強港口、機場、鐵路車站以及與鐵路接軌的專用線、專用鐵路等危險貨物裝卸、儲存場所和設施的安全監管,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進行清理整頓。鼓勵化工園區內具有上下游產業鏈關聯的企業運用管道輸送代替道路運輸,有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應建設符合標準規范的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加強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及醫院、學校、科研機構等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管理。組織全面開展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排查,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安全。
(二)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GB 36894—20xx)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 37243—20xx)等標準規范確定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的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經評估具備就地整改條件的,整改工作必須在20xx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實施搬遷的,在采取盡可能消減安全風險措能的基礎上于20xx年底前完成;已納入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計劃的,要確保按期完成。嚴格落實化工園區空間規劃和土地規劃,保護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禁止在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布局勞動密集型企業、人員資集場所;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企業要保持足夠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嚴禁超設計量儲存,并盡可能減少儲存量,防止安全風險外溢。
2、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繼續推進“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泄漏檢測報警裝置、緊急切斷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的建設完善,20xx年底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上述系統裝備和使用率必須達到100%,未實現或未投用的,一律停產整改。推動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20xx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已建成投用的必須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則上不得布置在裝置區內,確需布置的,應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設計規范》(GB 50779—20xx),在20xx年底前完成抗爆設計、建設和加固。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粉塵爆炸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含裝置或車間)和倉庫內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20xx年8月前必須予以拆除。
3、深化精細化工企業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凡列入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范圍但未開展評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不得生產?,F有涉及確化、氧化、氯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必須于20xx年底前完成有關產品生產工藝全流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同時按照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指導意見,對相關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物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和蒸館、干燥、儲存等單元操作的風險評估。強化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運用,已開展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的企業要根據反應危險度等級和評估建議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補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時審查和修訂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設備設施滿足工藝安全要求,20xx年底前未落實有關評估建議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一律停產盛頓。
4、推動技術創新。積極推廣應用機械化、自動化生產設備設施,實現機械化減人、自動化換人,降低高危崗位現場作業人員數量。加快新材料應用和新技術研發,研究生產過程危險化學品在線量減量技術路線和儲存數量減量方案,開發以低毒性、低反應活性的化學品替代高危險性化學品的工藝路線,開展緩和反應溫度、反應壓力等弱化反應條件的技術改造,積極推廣氣體泄漏微量快速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應器等先進技術方法的應用。聚氯乙烯生產企業按照《氯乙烯氣柜安全運行規程》和《氯乙烯氣柜安全保護措施改進方案》,進一步完善氯乙烯氣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5、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推進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標準管理指導意見,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工程設計、施工、設備建造、維護、監測標準,著力解決標準空白、滯后和標準執行不一致問題。制定出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和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標準等技術規范。
(三)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
1、強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每年至少對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集中開展一次法律意識、風險意識和事故教訓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知識重點考核內容,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年開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補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擔任企業主要負責人。危險化學品企業按照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意見,開展在崗員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訓,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并按照新上崗人員培訓標準離崗培訓,20xx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點崗位職工(包括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完成職業技能晉級培訓,20xx年底前從業人員中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比例要達到30%以上;嚴格從事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學歷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20xx年底前,化工重點省份和設區的市至少扶持建設一所化工相關職業院校(舍技工院校),依托重點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成立實習實訓基地。
2、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自20xx年5月起,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企業,新入職的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化學、化工、安全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新入職的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或化工類中等及以上職業教育水平,新入職的涉及爆炸危險性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化工類大專及以上學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現有人員應在20xx年底前達到相應水平。危險化學品企業要按規定配備化工相關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
(四)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嚴格精準監管執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計劃,進一步加大對重大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強化事故責任追究,經事故調查明確應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和有關責任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責。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建立企業安全技術和管理團隊,必須做出安全承諾并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不按規定作出安全承諾和定期報告安全生產履職及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情況,或安全承諾和報告失實的,要依法依規對有關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實施聯合懲戒,對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到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對其實施職業禁入。對發生事故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要嚴格執行督扣或吊銷安全許可證的有關規定。
2、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培植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企業,對一、二級標準化企業項目立項、擴產擴能、進區入園等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考慮并減少執法檢查頻次。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內容和日常執法檢查重點內容有機結合,持續改進企業安全管理。
3、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結合本地區化工產業特點,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使用行為;全面整治違規違章問題,特別是強化對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的執法檢查;對發生過事故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加大檢查頻次,對同類問題反復出現的依法從重處罰,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督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業的注冊生產經營范圍與實際是否一致,對于發現的問題企業,要認真甄別其行業屬性和風險,逐一明確并落實監管責任,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五)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1、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根據本地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規模等情況,配齊配強滿足實際需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力量,20xx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達到在職人員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培訓制度,新入職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個月,在職人員每年復訓時間不少于2周。鼓勵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執法人員到大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崗位實訓。各省和有關市、縣要建立聘請專家指導服務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檢查,持續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隊伍監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監管效率效果。
2、運用“互聯網十監管”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水平。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推進監管數據歸集共享,綜合利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20xx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投用,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自動預警機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實現安全風險分類、分析、自動預警等功能。
3、強化社會化技術服務能力。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清單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導一批有能力信譽好的行業協會、技木機構、科研院所、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治理,為政府監管和企業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服務,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社會治理水平。嚴格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對設計不合規、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等行為,要依法嚴肅追究第三方服務機構和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加強應急教授能力建設。合理規劃布局建設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授基地。強化長江干線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健全應急教授預案,開展實訓演練,指導企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三、時間安排
從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4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細化實施方案,進一步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辦法,并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對專項整治工作全面動員部署。
(二)排查整治(20xx年5月至12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按照實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建立間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堅持邊查邊改,加快推進實施,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xx年)。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對于問題嚴重且經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要堅決依法予以關閉退出,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四)鞏固提升(20xx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要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大力推廣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經驗做法,及時形成并推廣制度性成果。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對重點任務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要實施評估,形成年度報告和三年行動報告并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建立由分管領導牽頭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專項工作機制,及時研究專項整治行動中出現的問題,定期聽取整治情況匯報,加強專項整治行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的職責分工,壓實責任,協調推進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強化政策支持。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特點,突出重點目標任務,制定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從項目準入、財稅、信貸、技術服務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導危險化學品企業積極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進安全科技成果運用等。
(三)加強示范引領。各地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媒體,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各階段重點任務的進展,及時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有效開展。同時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特別是企業職工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支持,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導服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計劃和進度安排,適時組織進行督促、指導、檢查,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重點任務。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組織專家深入基層一線,幫助相關中小企業解決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危險化工工藝自動化改造、重大危險源監控等重點任務推進過程中的難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風險。
一、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行政區域內發生一次死亡(遇險)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會影響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傊笓]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經貿局、區公安分局、區公安消防大隊、區衛生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通分局、區總工會、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發布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副局長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危險區域的群眾。
搶險救災組: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負責組織消防部隊和其他單位的消防隊員先期到達事故現場,制訂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技術保障組:由區安監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牽頭,區公安消防大隊、區經貿局、區環保分局、區交通分局、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組織快速監測檢驗隊伍,測定事故的環境污染和生態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保障服務。
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及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后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配合,負責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道路維護、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等后勤保障工作。
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生地的街道辦事處牽頭,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秘書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等情況。搜集整理事故搶險、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等方面的資料。
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
初步調查,我區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氣、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氣、液化氣等。據此確定的主要危險目標是:
(一)液氨:紅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汽油:轄區內各加油站。
(三)苯(粗苯):市億特龍石化有限公司
(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氣廠、
(五)氧氣:藍天氣體廠、羅盛氣體經銷處
(六)液氯:市造紙化工廠、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八)乙醇:河東區永盛酒精廠
(九)甲酸:冊山天紀元化工有限公司
(十)天然氣:富茂燃氣公司
(十一)硝酸:光化工廠
(十二)液化氣:轄區內各液化氣站
(十三)其他?;分攸c企業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
(一)公安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東區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輔助力量,由消防部門統一調度、指揮。
(二)?;钒踩夹g不清的,可向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山東省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等單位尋求化學事故應急咨詢服務。
(三)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應急救援特勤隊伍的建設,制訂應急救援的戰術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指導河東區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進行定期演練。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區安監局和公安、環保、技術監督部門,區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半小時內上報區政府。通訊聯絡方式為:
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
區安監局值班室: 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 區環保分局: 區質監分局: 事故應急:國家化學品登記中心,山東省化學品登記辦公室)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當地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總指揮,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時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搶險救援的需要,指揮部可以調集社會各界力量和民兵預備役支持援助。
(二)應急救援堅持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三)應急救援工作重點
1、搶救受傷、受害人員。
2、控制危害源。應盡快組織工程搶險隊和事故單位技術人員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繼續擴大。
3、疏散人員。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迅速撤離出危險區。
4、做好現場清洗 ,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等措施,防止繼續對人的危害和對環境的污染。
5、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進行監測、處置。
(四)應急救援的注意事項
1、救援人員進入危險區應以2—3人為一組,隨時保持通訊聯系;做好自身防護,避免發生傷亡。
2、工程救援隊盡可能和事故單位協同作戰,與公安、消防、醫療急救等專業隊伍協調行動;救援所用的工具應具備防爆功能。
3、現場醫療急救,按照先重后輕的原則,對傷員實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傷員的多次轉院;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污染衣物,防止繼發性損害。
4、組織污染區群眾撤離事故現場,指導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向上風向(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快速轉移至安全區域,并盡快除去污染衣物。
七、其他
擔任應急救援任務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組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由指揮部做出撤離現場、結束救援工作的決定。
為了提高我市各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部門應對重特大事故的現場聯動反應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置突出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市政府決定在大安油庫舉行一次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快速處置演練活動。
一、演練內容
20xx年6月27日下午2時30分,大安石油公司大安油庫3號汽油罐滲漏、加油機發生火清、油桶在加油時碰擊發生火清、油庫油池外溢發生火清,汽油大量泄漏,遇明火發生火災,致使一名油庫職工嚴重燒傷。如大火蔓延將危及到汽油罐。石油公司領導當即向市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公司義務消防員進行現場控制。市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立即趕赴事故現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市消防大隊接警后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施救和滅火;市120急救中心趕赴現場進行醫療救護;市交警大隊封閉事故現場道路,阻止過往車輛駛近現場;市公安局110調集警力維持現場治安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逗留。保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實施事故現場快速處置。
二、演練時間、地點、參加單位
(一)演練時間:20xx年6月27日下2時30分
(二)演練地點:大安市石油公司大安油庫院內
(三)參加單位:
1、市安全監督管理局
2、市石油公司
3、市消防大隊
4、市交警大隊
5、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
6、市衛生局、120急救中心
三、演練組織機構
演練按《大安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進行,設置演練指揮部和現場應急處置小組。
演練總指揮:陳家彬 市政府副市長
副總指揮:申樂連 安監局局長
黃玉龍 市消防大隊大隊長
現場總指揮:郭 軍 市消防大隊政委
副總指揮:金 鐘 市安監局副局長
演練指揮部設在演練現場。市政府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有關人員現場觀摩。
(一)現場布置指揮組
組長:王軍 市石油公司副經理
成員:市石油公司、市安全生產監管理局人員
任務:籌備現場。
①假設加油站(加油機兩臺、儲罐)、易燃材料;
②設置觀摩座席、設置講話擴音設備;
③負責現場及信息協調。
(二)現場滅火搶救組
組長:王 雨 市消防大隊中隊長
成員:市大安消防中隊
任務:指揮“演練”現場滅火工作。組織消防官兵有針對性地進行滅火處置,勘查事故現場,分析事故原因。
(三)現場醫療救護組
組長:楊忠安 市衛生局副局長
成員:120急救中心主任李淑彩、醫生、護士若干人。
任務:調集救護車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攜帶必需的藥品器械,對受傷人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
(四)現場交通秩序組
組長:段然軍 公安交警大隊長教導員
成員:市公安交警大隊干警
任務:維護現場路段實施封閉,并為消防車、120急救車輛提供道路暢通條件,及時疏導事故現場外圍車輛。
(五)現場治安秩序維護組
組長:丁景倫 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
成員: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干警
任務: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為認真貫徹寧德市安監局《關于在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通知》的要求,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從源頭上徹底消除火災隱患,特制定松城街道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地毯式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時發現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消防安全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徹底治理和消除火災安全隱患,為松城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檢查整治對象
街道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
重點檢查內容
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建立落實情況;作業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動火作業許可情況;場所設置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及消防通道暢通情況;消防安全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及維護保養和完好有效情況;員工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建設項目消防許可、施工和試生產過程落實消防安全措施情況;企業義務消防隊伍建設情況;應急預案評審和演練情況等。
實施步驟
本次大檢查從5月中旬開始至12月15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1、動員部署階段(5月15日—5月30日)。確定具體的工作計劃,積極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2、企業自查自改階段(5月30日—6月30日)。認真開展自查,全面治理消防安全隱患,完善并嚴格落實相關制度,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并報縣安監局備案。對一時難以治理的隱患要制定計劃,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確保整改到位。
3、督查整改階段(7月1日—9月30日)。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研究解決危險化學品企業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4、回頭看再檢查階段(10月1日—12月15日)。對火災隱患突出、工作不到位的企業和重點企業組織開展“回頭看”再檢查,主要檢查企業對排查出的隱患是否治理到位,隱患排查監管機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視開展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計劃,切實按照要求落實責任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明確責任,狠抓落實。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檢查、誰督辦”的原則,結合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標準化推進工作,對所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和相關場所,特別是對儲存罐區等重大危險源及重點場所、關鍵部位要認真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點。
3、突出重點、嚴格標準。堅持邊查邊改,對重點單位確定專人跟蹤聯系,督促落實具體整改措施,及時掌握整改進度;對整改難度大、牽涉面廣的要協同相關部門采取穩妥的對策措施,落實整改要求。
根據福州市晉安區教育局轉發《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整治時間和目的
(一)整治時間
20xx年6月27日至9月30日在全校集中開展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
(二)整治目標
以“零泄露、零火災、零死亡、零事故”為目標,對學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學校食堂天然氣、液化氣罐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切實強化主體責任,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堵塞漏洞,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切實防止化學危險品因管理不善導致人身傷害和環境污染。
二、組織領導
春暉小學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安全副校長
成 員:全體教師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整治范圍
對全校實驗室、學校食堂燃氣設備、學校周邊倉儲物流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整治重點
1.學校實驗室
(1)明確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從而形成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合力。切實做到“四無一?!?,即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
(2)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隱患排查。全面掌握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種類、數量等具體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著重排查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存放、使用、擺放是否規范;管理是否嚴格;領用、回收臺賬是否健全;危險化學品監管負責人是否落實;實驗室消防設施是否配齊;實驗室是否建立了應急預案;實驗室專兼職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對于檢查出來的隱患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
(3)加大實驗室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力度。對于處理的危險化學品要列出庫清單,分類建檔,同時上報教育局安全辦,由安全辦協同公安環保部門按照相關要求處理,禁止擅自處理廢棄危險化學品。
(4)強化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控措施。規范購臵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存量情況進行檢查,嚴防其流出實驗室。加強學校實驗室技防、物防、人防建設實驗室樓道安裝監控,實驗室門窗安裝紅外線報警設施,嚴禁校內外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認真落實“六雙”制度,即“雙人管理、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護窗、雙本帳”。
2.學校食堂
(1)完善學校食堂燃氣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食堂液化氣罐、燃氣管道泄露排查。建立完善學校食堂燃氣管道管理制度。
(2)加強對學校食堂液化氣罐存、放管理。按照有關規定液化氣罐距離灶臺不低于1米,空罐、備用罐須遠離食品加工間擺放,嚴格執行關火關氣程序。
(3)加強對學校食堂電線線路和電器的檢查維護。及時更換老化線路,整改亂搭亂接電線和大功率超負荷用電現象。
3.學校周邊環境排查。及時對學校周邊的倉儲物流、餐飲飯店進行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巡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的編制步驟主要如下。
1、預案編制準備
(1)成立預案編制小組
預案編制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術、組織管理、醫療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識,要求編制人員要由各方面的專業人員或專家組成,熟悉所負責的各項內容。
企業管理層應首先委任預案編制小組的負責人,確定預案編制小組的成員,小組成員應是預案制定和實施過程起重要作用或是可能在緊急事件中受影響的人員。成員應來自企業管理、安全、生產操作、保衛、設備、衛生、環境、維修、人事、財務等應急救援相關部門。
此外,小組成員也可包括來自地方政府應急救援機構的代表(例如,消防、公安、醫療、交通和政府管理機構等),這樣可消除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應急預案的不一致性;也可明確當事故影響到廠外時涉及到的單位和職責。
(2)制定編制計劃
對整個預案的編制過程制定詳細周密的計劃,使得預案編制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3)收集資料
在編制預案前,需進行全面、詳細的資料收集、整理。企業需要收集、調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①周圍條件:地質、地形、周圍環境、氣象條件(風向、氣溫)、交通條件;
②廠區平面布局:功能區劃分、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分布、工藝流程分布、建(構)筑物平面布置、安全距離;
③生產工藝過程:物料(毒性、腐蝕性、燃燒性、爆炸性)、工作溫度、工作壓力、反應速率、作業及控制條件、事故及失控條件;
④生產設備、裝置:化工設備(高溫、低溫、腐蝕、高壓、震動、異常情況);危險性大的設備;電氣設備(短路、觸電、火災、爆炸、誤運轉和誤操作);
⑤特殊單體設備:高壓氣瓶、盛裝危險化學品的承壓容器等;
⑥庫區:石油庫、危險品庫等;
⑦本企業、相關(相鄰)企業及當地政府的應急預案。
(4)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編制應急預案首先要了解清楚工廠中所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其發生事故可能性有多大、可能造成的最大事故后果如何,這項工作就是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目前,用于生產過程或設施的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方法已達到幾十種,常用的有:故障類型與影響分析(FMEA)、危險性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樹分析 (FTA)、事件樹分析(ETA)等。企業可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事故類型,選用合適的危險辨識評價方法。
在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主要危險物質的種類、數量及特性;
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及分布;
③危險物質運輸路線分布;
④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
⑤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
⑥事故可能影響區域。
(5)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
依據危險辨識與評價的結果,對已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制定應急預案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資源和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
應急資源與能力評估應包括如下內容:
①企業內部的應急力量的組成、各自的應急能力及分布情況;
②各種重要應急設施(備)、物資的準備、布置情況;
③當地政府救援機構或相鄰企業可用的應急資源。
2、應急預案的編寫
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于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的結果、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此外,編制應急預案時應充分參閱已有的應急預案,盡可能地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地重復和交叉,并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
預案編制小組在設計應急預案時應考慮:
(1)合理組織 應合理地組織預案的章節,以便每個不同的使用者能快速地找到各自所需要的信息,避免從一堆不相關的信息中去查找所需要的信息。
(2)連續性 保證應急預案每個章節及其組成部分,在內容相互銜接方面避免出現明顯的位置不當。
(3)一致性 保證應急預案的每個部分都采用相似的邏輯結構來組織內容。
(4)兼容性 應急預案的格式應盡量采取范例的格式,以便各級應急預案能更好地協調和對應。
3、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
為了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編制單位或管理部門應依據我國有關應急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有關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南性文件與評審檢查表,組織開展應急預案評審工作。
應急預案評審通過后,應由企業最高管理者簽署發布,并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應急預案的實施
應急預案簽署發布后,應做好以下工作:
(1)企業應廣泛宣傳應急預案,使全體員工了解應急預案中的有關內容;
(2)積極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各類應急人員掌握、熟悉或了解應急預案中與其承擔職責和任務相關的工作程序、標準等內容;
(3)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根據應急預案的需求,定期檢查落實本企業應急人員、設施、設備、物資的準備狀況,識別額外的應急資源需求,保持所有應急資源的可用狀態。
5、應急預案的演練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工作,發現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高應急人員的實際救援能力。
應急演練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的規定,結合企業可能發生的危險源特點、潛在事故類型、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和氣象條件及應急準備工作的實際情況,突出重點,制定演練計劃,確定演練目標、范圍和頻次、演練組織和演練類型,設計演練情景,開展演練準備,組織控制人員和評價人員培訓,編寫演練總結報告,針對演練中發現的不足項及時采取措施并跟蹤整改糾正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應急演練應重點檢驗應急過程中組織指揮和協同配合能力,發現應急準備工作的不足,及時改正,以提高應急救援的實戰水平。
6、預案的修訂與更新
企業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收集本企業、相關企業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的有關信息,積極開展事故回顧工作,評估應急過程中的不足和缺陷,適時修訂和更新應急預案。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應進行預案的修訂工作:
①危險化學品數量和種類發生變化;
②預案演練過程中發現問題;
③危險設施和危險物質發生變化;
④組織機構或人員發生變化;
⑤救援技術的改進。
一、危險化學品的種類
包括壓縮氣體、爆炸品和易燃的液體和固體、液化氣體、自燃物品、遇濕也易燃的物品、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及腐蝕品等。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
(一)從事儲存、保管和使用的物質部門和處置廢棄化學品的單位要履行自己的職責
主要負責人要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符合有關法規、法律、規章中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負責。對安全知識、法律和法規、專業技術、職業防護知識和應急救援知識進行培訓。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和使用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保管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統一實行規劃和審批,并形成制度,區市級在編制總體規劃時,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應當按照確保安全的原則進行規劃用于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和儲存,物質部門在儲存和保管危害化學品時,要嚴格遵守國家和區市級的規劃,要符合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許可,要建立健全的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和管理。
劇毒化學品儲存的物質部門要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貿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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